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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台灣蝴蝶蘭歷史

台灣蝴蝶蘭歷史

有人說,蝴蝶蘭的花語是 – 我愛你、相信就是幸福

也有人說,蝴蝶蘭的花語是 – 幸福逐漸到來
不管是哪一種,在情人節都還蠻應景的。

那麼說起台灣蝴蝶蘭,多數人可能只有近年來蝴蝶蘭王國的印象。事實上早在100年前日本治台初期,蝴蝶蘭就是台灣的名產了。

1903年台灣日日新報,刊載了數則台灣蝴蝶蘭介紹,提到1897年日本學者在紅頭嶼(蘭嶼)發現了蝴蝶蘭。接下來展開的,是一連串台灣蝴蝶蘭風潮。不但各地開始栽種,也成立了蝴蝶蘭會。蝴蝶蘭成為上流社會的珍品,日人趨之若騖,大型競賽、品評會一場又一場的舉辦,蝴蝶蘭也前進東京,成為「帝都的台灣趣味」(1911年台灣日日新報)。幾年後成為當時「台灣的代表花」,蝴蝶蘭的圖像也大量出現在明信片、藝術作品及各種商品上。

1923年日本皇太子裕仁來台時,蝴蝶蘭理所當然成為獻上品之一。除了原生地台東以外,台北、新竹、台中、高雄、台南、屏東、嘉義甚至澎湖都有栽種或開店販賣的記錄。

1930年代,屏東逐漸成為重要的蝴蝶蘭產地,屏東公園內蝴蝶蘭盛開的景象甚至成為記者爭相採訪的對象。到了1936年,為了保護如此重要的資產,政府頒佈了紅頭嶼(蘭嶼)蝴蝶蘭嚴禁採取,之後無限期保護的政策。1940年蝴蝶蘭被列入天然紀念物,受到正式法律的保障。

到了二戰後,這段曾經走過的台灣蝴蝶蘭歷史,好像沒發生過一樣,隨著時間流逝而鮮為人知了…..

(圖左: 1911年出版之台灣風景寫真帖 出現的台灣名產蝴蝶蘭)
(圖右: 1929年台灣日日新報報載屏東公園內蝴蝶蘭盛開,眾人圍觀拍照的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