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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1.20 行政長官公署擅自公告臺灣人「自光復日起恢復中國國籍」

1945年8月二戰結束,盟軍統帥麥克阿瑟發佈命令,由蔣介石派員代表盟軍至臺灣接受日軍投降,在簽署條約確認歸屬前暫時代表盟軍對臺代管。10月25日,陳儀奉命來臺受降,隔年(1946)1月20日,陳儀的行政長官公署公告臺灣人「自光復日起恢復中國國籍」。

由於當時在臺的中國政權僅是代表盟軍在簽約確認歸屬前進行軍事代管的角色,陳儀擅自宣告變更佔領地人民國籍的行為,也引起其他國家的抗議。圖為1946年英國駐華大使館對此一行徑表達抗議的文獻史料。

說起臺灣戰後歸屬問題,長期黨國教育給我們一種臺灣戰後理所當然歸中華民國所有的印象,「馬關條約失效」、「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之類的論調相信大家都聽到耳朵長繭了。
由1946年陳儀擅自宣告變更佔領地人民國籍遭英國抗議的事件,就不難理解這一切並沒有那麼「理所當然」,「開羅宣言」僅為沒有法律效力的宣言,要正式簽約才算數。結果到了1951年要簽約(舊金山和約)的時候,蔣介石已經被打趴擅自逃竄來臺,之後又衍生中日和約簽訂等等事件。

從1945二戰結束、蔣介石奉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命令派員來臺代管、1949蔣介石於內戰全面潰敗逃亡來臺、1950韓戰爆發美方對蔣轉為支持、1951舊金山和約、1952中日和約、1971中華民國被踢出聯合國…….. 臺灣戰後的歸屬及命運是一連串各方勢力消長衝突下的總結,過程中充滿變化與不確定性,絕非如黨國教育所言的「理所當然」。

每個臺灣人都應該努力去了解這些過程,就可以理解許多從來不曾懷疑過的論述,其實是外來政權為了合理化自己統治基礎及在臺寡佔利益的話術。而這些騙局也使得臺灣深陷內外泥淖持續內耗,難以務實面對未來。

理解過去,並非只是為了「翻舊帳」,我們必須有足夠的資訊才得以釐清現況,並思考未來該怎麼走,才能真正維持自身利益、尊嚴與安全。

推薦閱讀:
《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陳翠蓮著
https://bit.ly/2FBeGTE

延伸閱讀:
1949.12.7 中華民國政權決議全面逃來臺灣
http://www.twmemory.org/?p=12077
1950.6.25 韓戰爆發
http://www.twmemory.org/?p=9761